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天堂与地狱 #58

58.最后,必须说明

58.最后,必须说明的是,凡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,不仅在属于他的最大或总体事物上拥有它,还在最小或具体事物上拥有它;这些最小事物以一种形像重复最大事物。这一点出于以下事实: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,并且与其主导爱是一样的。这主导爱流入并排列细节,处处产生它自己的样式。在天堂,对主之爱是主导爱,因为在那里,爱主高于一切。因此,主在那里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,流入所有天使和每位天使,排列他们,给他们披上祂自己的样式,使凡祂所在之处都成为天堂。正因如此,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,一个社群就是一个较大形式的天堂,所有社群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天堂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,祂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(参看7-12节)。

注:每个人的主导爱就在其生命的每一个事物中,因而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事物中(6159, 7648, 8067, 8853节)。人与其生命的主导品质是一样的(987, 1040, 1568, 3570,6571, 6935, 6938, 8853-8858, 10076, 10109, 10110, 10284节)。当爱与信占据主导地位时,它们就在人之生命的一切细节中,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(8854, 8864, 8865节)。

属天的奥秘 #7398

7398.“只在河中

7398.“只在河中存活呢”表它们注定留在虚假那里,留在这些虚假所在的地方。这从“河”和“存活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河”,此处即埃及河,是指虚假(参看6693, 7307节);“存活”是指留在。情况是这样:进入人心智的一切,尤其出于情感所接受的,都留在他那里。人们以为当一个人不再记得所进入的东西时,这些东西已经完全被根除和逐出。但它们并没有被根除或逐出,而是要么牢牢存留在内部记忆中,要么存留在外部记忆中,就在那些已被此人所熟悉的事物当中。因为已经熟悉的事物可以说是本能的;它们自动流出,不被任何来自记忆的有意识的召唤激发。人的言语就是这样,他所用的词语自动从他的思维流出,举止、行为,甚至走路也是这样。这也适用于思维。这些能力自婴儿时就先后进入,并随着时间推移而变得熟悉起来,然后自然而然地流出。从这些能力和其它类似能力明显可知,进入人里面的一切都会保留下来;变成习惯,也就是变得熟悉的事物则不再被认为存在于他里面,尽管它们就存在于他里面。这同样适用于进入人的虚假和邪恶,以及真理和良善。正是这些东西塑造了他,决定了他的品质。人所曾看见、听见、思想、说过、做过的一切都记录在他里面,铭刻在他身上(参看2474-2489节)。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这个观念:推理注定留在虚假那里,在这些虚假所在的地方。因为虚假被移除之后,它们,以及推理的努力和欲望,连同这些虚假在属世层中的别处被指定自己的地方。不过,它们不像以前那样是心智关注的中心和直接对象。这解释了为何如下文所描述的那样,青蛙被聚拢成堆,这地因它们而发臭,以此表示这些虚假的推理在属世层中被排列成捆,由此在那里产生肮脏恶臭、令人厌恶的东西(参看7408, 7409节)。
  

属天的奥秘 #2258

2258.“审判全地

2258.“审判全地的岂不行公平吗”表示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。这从“审判全地的”和“公平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审判全地的”在内义上表示产生真理的良善本身。这在代表性教会也以祭司来代表,因为祭司同时也是审判官或士师。作为祭司,他们代表神性良善,作为审判官或士师,代表神性真理;但“审判全地的”表示这两者,这从第一卷各个地方所解释的“地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但在此从这个教会的代表来证明这些事太冗长乏味了。然而,“公平”表示真理,如前所示(2235节)。从这些话的含义,同时从内义上的整个思路明显可知,“审判全地的岂不行公平吗”表示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。
为了理解这些事,要知道,有两样事物或说两种成分构成整个天堂的秩序,并从天堂而存在于整个宇宙,即:良善和真理。良善是秩序的主要成分,它的一切或各个方面都是仁慈;真理是秩序的次要成分,它的一切或各个方面都是真理。神性良善判所有人都上天堂,但神性真理判所有人都下地狱。因此,如果主的仁慈,也就是良善的本质,或说祂的良善,不是永恒的,那么所有人,无论有多少,都会受到诅咒。这就是“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”这句话的意思(对此,也可参看第一卷1728节)。
尽管如此,邪恶之所以被判下地狱,不是因为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,而是因为人将自己与神性良善分离。主从不将任何人送入地狱,而是人将自己送入地狱,这在前面已经多次说明(1093, 1683, 1857, 1861, 2121, 2258节)。神性良善在这方面与神性真理结合,即:除非恶人与善人分离,否则恶人就会伤害善人,并不断试图摧毁秩序;因此,防止善人受到伤害是出于仁慈。这在地上的国家也一样;恶行若得不到惩罚,就会玷污整个国家,从而摧毁它。由于这个原因,君主或法官惩罚邪恶,并将作恶者逐出社会,比不合时宜的宽大处理他们显得更仁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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